『吃牛小排的樂趣,在於剔骨頭。』只要是和我一起吃過牛排的人,我都會這麼說,而且我一定點牛小排,滿心歡喜的表演自己剔除牛小排骨頭的精湛手藝,每個骨頭都剔得乾乾淨淨,就像外科醫生揮舞著手術刀,把病人肚子裡的壞細胞割除乾淨一樣。可是當我專心的處理著骨頭和肉之間的皮或筋時,通常對方的餐盤都已經收走了。
曾經有朋友問我,為什麼喜歡吃牛小排?況且,牛小排是所有牛排種類裡,脂肪含量最高的。其實喜歡吃一樣東西,很難用具體的理由去解釋,就像當你喜歡一個人的時候,很難講出十分具體的理由,也許只是因為對方的笑容、說話時的樣子、或是運球上籃的姿勢和轉方向盤超車的動作一樣帥..等等。
所以,我喜歡吃牛小排沒有什麼特別的理由,就只是單純的喜歡。不過,我不吃沒有附骨頭的牛小排,或許這就是最主要的關鍵吧。剔骨頭的樂趣,很難形容,但是剔完骨頭的感覺和吃牛排本身比起來,重點還是在於吃。(呵~饞鬼! )
而關於牛小排的重點,就是我會找喜歡的人一起去吃牛排,如果我點的是牛小排,那,就已經是很明顯的暗示囉。不過,這件事是此此時刻才公開的,所以,以前曾經單獨和我一起吃牛排,並且看我吃牛小排的男性友人,都不知道我當時正喜歡著他呢。說是這麼說,但是當牛小排吃完之後,往往是不了了之,沒了下文。因為我喜歡在一頓飯的時間裡,決定自己要不要繼續喜歡他,如果各方面的情況都很不錯,就會有下一次的飯局;如果還是覺得只做普通朋友就好,就維持現狀。其實,有時候只做普通朋友也是很不錯的呀。
我和前任的男友一起吃過很多次牛排,大部分我都是點牛小排,偶而也會換別種口味,我們最常去的就是鬥牛士。那時候,鬥牛士的消費是我們負擔得起的程度,而且還有吃到飽的『飽肥』可享用,算是很超值的享受。
想想以前,哇,我的食量也真不小,每次兩個人吃東西就像在比賽,看誰吃的盤數多,然後才撐著大大的肚子離開,怪不得我們在一起的時候,兩個人的體重都是只升不降。同樣是美神和金星守護的星座,居然這麼不顧形象,真糟。
跨世紀那天和他分手之後,我幾乎都是一個人吃飯,不論是路邊攤還是餐廳,都已經能很習慣的點餐、用餐,進到大一點的餐廳裡,也可以很自在的對服務人員說『一位』,雖然經常是被帶到最角落偏僻的位子,窄小又靠近廁所,不過我也能理直氣壯的要求更換,總不能因為我是一個人用餐,就不尊重我的空間使用權吧。除非當時已經臨近客滿的地步,不然我都會為自己爭取比較好的用餐環境。
一個人用餐已經夠吃虧了,還要被服務生欺負的話,那還不如去買個水煎包,邊走邊吃。以前是很喜歡這樣,但現在不能這麼吃了。曾經因為邊走邊吃的頻率太高,結果有一天突然胃痛到站在馬路邊無法走動,連眼淚都飆出來了。還是坐著吃東西,感覺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