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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妹妹相差一歲,小時候玩在一起雖然總嫌她愛哭又愛跟,但終究是自己的妹妹,再怎麼樣也不能不理她。

從不用上學的學齡前幼童時期,到國小畢業我搬出兩人一起睡的房間另求個人空間,那段時間我們總是一起玩、一起鬧、一起偷吃零食偷看漫畫也一起被罰。妹妹是個愛哭鬼,小時候不管什麼情況她都能哭個老半天;而我似乎是個天生的樂觀主義者,除非被打到皮膚紅腫瘀青,要我哭還挺困難的。

因為妹妹是早產兒,從小體弱多病,總是讓人覺得她長不高,一直到現在,還是小不點一個。也或許是因為她身體不好,所以小時候總是我在保護她(當姊姊的好像都必須要保護妹妹吧?),也常因為某家的小孩欺負她、搶她玩具,我就必須上門去「嗆聲」討公道。

小時候很野的我和很愛哭的妹妹,在還沒長大的某一天,妹妹突然提到長大以後的事情。那時討論的內容我早已忘記,但是結論卻記得一清二楚,那就是如果我們三十歲的時候還沒有嫁出去,就要一起去當尼姑!

兩個還不滿十二歲的小女生居然討論起結婚的事情,還很認真的想到「嫁不出去」的退路。只記得當時的想法,是覺得三十歲還很遠,而且我們姊妹兩長得還能見人,不至於慘到嫁不出去。小時候那想像得到長大後的情況是怎樣,於是就很天真且認真的約定了,三十歲生日過後還嫁不掉的話,那就一起出家吧。

等到真的到了「長大」的這個年紀,才知道人生不是想像中的簡單,也不是想要嫁就嫁得掉。

我不知道現在外宿在他方的妹妹還記不記得我們小時候這個天真的約定,但,不僅記得還很在意的我,並不想在三十歲的時候出家,我並不是排斥茹素念經修佛,而是,我的人生,還沒有玩夠啦。


後記:這篇文章是2004年秋天發表在個人新聞台的。現在的我已經是擁有一個小孩的已婚婦女,而我的妹妹依舊是感情無所歸依的單身女郎。人世間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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